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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举办《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》颁布实施五周年暨庆祝第115个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活动

        “五年间,全省‘送法’宣传超3000场,覆盖女职工600多万人次”;

        “连续三年举办‘女职工维权行动月’线上知识竞答,超130万人次参与”;

        “全省累计建成‘妈妈小屋’6351个,为近4万名女职工免费‘两癌’筛查,2000余场健康服务受益职工14.2万余人”

        ……
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        3月6日,由省总工会主办的《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五周年暨庆祝第115个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活动,在一组亮眼的数据中拉开帷幕。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,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,促进女职工全面发展。

        自2020年《条例》施行以来,全省各级工会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。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工会与政府、法院、检察院“一府两院”联席会议制度,完善“工会+法院+检察院+人社+司法”协作联动机制,严格落实“一函两书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,有力推动了《条例》落地见效,企业履行女职工保护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,女性职业发展通道持续拓宽,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,劳动环境更加平等和谐,助力女性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工作的矛盾,实现从家庭地位到社会地位的全面提升,女性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“半边天”作用更加彰显。

        现场邀请了女劳模、女职工、企业和工会代表,从不同角度分享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的体会感受、做法成效。省法院、省人社厅、省检察院业务专家围绕生育津贴、欠薪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分享和点评。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元翔(福州)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女职工献上自编自导的文艺节目,生动展现新时代女性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风貌。
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        活动现场,相关单位代表共同启动《条例》颁布五周年宣传活动。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柳公立,省妇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陈婉萍,省人大、省政协、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司法厅、省人社厅等相关处室业务负责人出席活动,在榕省、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,省级产业系统、在榕企事业单位女劳模、女职工、企业、工会代表150余人参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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